廣東汕尾 2024年20kV及以下配網技改修理項目施工框架招標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汕尾 2024年20kV及以下配網技改修理項目施工框架招標,(項目編號:CG0300022001658948)已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廣東汕尾 ,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2.3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4計劃工期:本項目為框架招標,以建設單位實際委托時間為準。
2.5招標范圍:
1.廣東汕尾 2024年20kV及以下配網技改修理項目,包括2024年技改、修理年度計劃及年中新增的B1、B2類項目,以及因電網搶險救災、設備設施搶修或消缺、客戶服務等需快速響應的應急項目,包含配電變壓器維修、中壓架空線路維修、低壓架空線路維修、中壓電纜線路維修、室內開關站維修、電纜分接箱檢修、中壓開關柜檢修、零星、小型設備拆遷、中壓戶外柱上開關檢修、配網安健環設施維修、配電線路走廊清理及巡線便道維護等。
2.廣東汕尾 2024年發生的低壓業擴配套項目。
3.廣東汕尾 2024年度計劃及年中新增科技項目中的20kV及以下配網施工部分。
4.廣東汕尾 2024年配網整線(成片)供電能力提升專項中的緊急基建項目,包括:施工圖紙范圍內的配電網建筑、安裝及調試工程,參與施工圖設計評審并認真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和建議,參與最高限價審核,配合完成營配一體化信息資料測錄(負責現場照片及設備參數的采集等工作),負責辦理相關施工許可手續,協助招標人完成青苗賠償洽談等工作。全面開展標準建設工作。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范圍如下:
※配電站(開關站)部分: 包括建筑、安裝及調試工程、智能配電設備的安裝及調試(包括智能網關及配套傳感終端等)。
※配電網架空線路部分:包括線路本體工程、智能配電設備的安裝及調試(包括智能網關及配套傳感終端等)、舊電力線拆除及運輸、施工場地租用,跨越及河流封航、魚塘圍堰、施工道路修筑、線路參數測試、沿線建(構)筑物拆遷、通信線路拆除(如有)、各類市政管道拆除等;不包括拆遷(包括沿線建構筑物、通信線路以及各類市政管道等)的補償費用。
※配電網電纜線路部分:包括電纜線路本體工程、智能配電設備的安裝及調試(包括智能網關及配套傳感終端等)、路面破除及恢復工作、綠化恢復、舊電纜線路拆除和運輸、白蟻防治、調試、臨時施工道路修筑費(如有)、沿線的管線遷移或拆除、沿線建(構)筑物的拆除等。
※配電網通信及調度自動化部分:光纖敷設及其他配網通信、調度自動化等相關工作。
※其他(如有):建設方委托中標單位代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工程相關報建、施工許可手續,工程的拆遷、青苗賠償等產生的費用,協助完成安全評價等政府規范性要求所需事項產生的費用,具體以建設單位委托為準。
5.廣東汕尾 2024年配網整線(成片)供電能力提升專項中的營銷技改、營銷修理項目,包括:計量終端、電能表、表箱等計量裝置遷移、更換等,具體工作內容為施工范圍內的拆除、安裝、調試、移交等相關工作,配合完成驗收工作、信息資料錄入,配備智慧安全監督設備和配合開展施工現場的智慧安全監督工作。
具體項目最終以建設單位實際委托為準,在實施過程中如遇項目調整則以建設單位調整后的為準。
2.6標段劃分:本項目本次招標分為1個標的共8個標段,每個投標單位在同一標的原則上最多只能中1個標段。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的金額(萬元) | 標段名稱 | 標段序號 | 標段金額(萬元) | 標書費 (元) | 保證金 (萬元) |
1 | 廣東汕尾 2024年20kV及以下配網技改修理項目施工框架招標 | 16367 | 陸豐市東片區 | 1 | 3895 | / | 5 |
陸豐市西片區 | 2 | 3417 | / | 5 | |||
紅海灣片區、城區捷勝及東涌片區 | 3 | 2000 | / | 5 | |||
城區中心、紅草、馬宮片區 | 4 | 1580 | / | 5
| |||
海豐縣北片區 | 5 | 1850 | / | 5 | |||
海豐縣南片區 | 6 | 1770 | / | 5 | |||
陸河縣北片區 | 7 | 940 | / | 5 | |||
陸河縣南片區 | 8 | 915 | / | 5 |
備注一:1.陸豐市東片區含陸豐 甲子所、甲西所、甲東所、湖東所、南塘所、華僑所、銅鑼湖陂洋所、碣石所、橋沖所、內湖所;
2.陸豐市西片區含陸豐 東海所、河東所、河西所、上英所、潭西星都所、東海開發區所、大安西南所、博美所、八萬所、城東所、金廂所;
3.海豐縣北片區含海豐 附城、城東、公平、黃羌、平東、可塘供電所;
4.海豐縣南片區含海豐 大湖、赤坑、陶河、聯安、梅隴、梅農、海城供電所;
5.陸河縣北片區含陸河 河田所、水唇所、螺溪所、東坑所;
6.陸河縣南片區含陸河 河口所、新田所、上護所、南萬所。
備注二:預計量是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應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發生的采購量為準。部分標段,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段,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7框架結果有效期: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