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一期海工防浪墻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N-202312120002 )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防城港市,港口區(qū) 一、招標條件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和計劃工期1、項目概況:廣西防城港核電廠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防城港市港口區(qū)光坡鎮(zhèn)東偏北約8.5km 的紅沙村附近的半島海岸地帶,廠址地處欽州灣盆地西北邊緣,以東為欽州灣海域。北距首府南寧市約130km,距欽州市城區(qū)約33km;東南距北海市城區(qū)約60km;西距防城港市城區(qū)約25km;西南距企沙鎮(zhèn)約13km。本工程位于廣西防城港核電廠東北角場區(qū)內。本項項目具體位于防城港核電基地內,UA門以外,取水明渠以南,BX樓以西。2、招標內容與范圍: 1) 防城港一期海工護岸防波堤、 胸墻及擋水墻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舊胸墻拆除、建筑垃圾處理、新建胸墻、 擋水墻加工制作、土方開挖及回填、現(xiàn)場施工及場地清理、竣工圖編制等工作。2) 拆除原防城港一期海工胸墻,負責建筑垃圾外運,并在臺風季節(jié)采取臨時防水淹措施,確保臨時防水淹措施的可靠性。3) 計劃工期:180個日歷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 基本資格: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公司;投標人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 資質要求:須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換證或新領證的,需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換證或新領證的,需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yè)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
- 財務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財務報表。
- 同類工程經驗(業(yè)績)要求: 具有1個(大于1000萬元)及以上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文件或竣工驗收材料或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
- 信譽要求:(1)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2)未被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 人員要求
- 其他要求
- 資格審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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