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變電工程 2024年第一次輸變電工程施工業務外包
商資格預審招標項目(招標編號:2024-QSZGYSCG01)
資格預審公告
1.資格預審條件
本項目
送變電工程 2024年第一次輸變電工程施工業務外包商資格預審招標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預審結果有效期自預審結果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有效期截止日后,如新的資格預審合格外包商尚未確定的,招標人有權選擇沿用至下一批資格預審合格外包商確定為止,即上述有效期延長至下一批資格預審合格外包商確定之日為止,沿用期不超出3個月)。在有效期內,送變電工程 2024年第一次輸變電工程施工業務外包商資格預審招標項目的后續項目招標采購僅接受本次資格預審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應答),分級評價結果將運用于后期我公司施工業務外包招標采購活動。
在此,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申請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招標機制。
2.資格預審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批次招標項目分標編號、分標名稱、包號見下表:
序號 | 分標編號 | 分標名稱 | 包號 |
1 | 001 | 資格預審及分級評價 | 包1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詳見資格預審公告附件1-招標需求一覽表
3.資格預審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格預審申請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申請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承擔所投項目的資格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標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國家強制認證證書。
(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5)根據《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申請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在投標截止之日至中標公告發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國家電網 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處理期內的均適用不良行為處理結果。或申請人存在觸發《國家電網 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第三十三條重大問題“熔斷機制”情形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申請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申請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7)申請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
(8)申請人如在資格預審合格有效期內被納入上級單位“紅牌”名單中,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資格同時作廢。
(9)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在近三年內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法律法規或申請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已納入上級單位“紅牌”名單中。
3.2申請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業績要求、人員要求: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需求一覽表
3.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投標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5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4. 資格預審方法
通過資格預審的人數及入圍條件:外包商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不限制數量,且入圍合格分值60分。
資格預審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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