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項目概況: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哈林格爾鎮西南的包頭市規劃的九原區工業開發區南區內,距包頭市昆都侖區約17公里。廠址北鄰包頭市南繞城公路和包蘭鐵路,距南繞城公路50米,距包蘭鐵路約400米。
全廠UPS、EPS共有近100臺,其中包含施耐德、AEG及其他進口/國產品牌,具體見設備清單表。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本項目主要負責 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及合同期內新增 UPS、EPS 的維護檢修(緊急招修、點檢維護保養服務及維修備件提供)等相關工作。投標人接到招標人UPS、EPS 的維護檢修信息,8小時內趕到現場帶相關備件進行維護檢修。
2.2.1工作內容及要求:
2.2.1.1 UPS、EPS 整機和電池柜的檢查(含緊固接線)和機器內部清潔吹掃,檢查 UPS、EPS 運行情況,記錄好電壓、電流及電池電壓電流,并檢查設備運行情況。
2.2.1.2 更換故障電路板及模塊并全面測試,提供測試記錄。
2.2.1.3 檢查電纜及通訊電纜的固定情況。
2.2.1.4 檢查 UPS、EPS 整機端子緊固件、內部連接線。
2.2.1.5 對 UPS、EPS 進行各項運行參數的整定,UPS,EPS 及電池的通電全面檢查(邏輯測試), 所有電路板及模塊全面測試,提供測試記錄。
2.2.1.6 進行 UPS、EPS 電池充放電活化工作,并填好所有的數據,提供測試記錄。
2.2.1.7 進行各種 UPS、EPS 運行方式模擬切換工作,包括電池工作,主電源斷電,旁路電源斷電,UPS、EPS 旁路運行并做好各種參數記錄。
2.2.1.8 對 UPS、EPS 進行參數設置、模擬試驗、各種運行參數的整定。
2.2.1.9 檢修前,投標人及時向招標人提供檢修方案,經招標人同意簽字確認后按方案進行檢維修。檢修后,提供檢修、測試報告。
2.2.1.10 檢維修調試完畢后,由招標人驗收簽字,交付招標人使用。
2.2.1.11 質保期為UPS、EPS維護檢修驗收合格后12個月。
2.2.1.12同一臺設備在維修驗收合格后12個月內再次發生故障(非本次維修范圍),投標人應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修復直至缺陷消除,招標人不再支付維修費用,只支付由此產生的備件費用,備件費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2.2.1.13 檢修時間:投標人按招標人要求的檢修期到招標人現場技術服務。
2.2.1.14 每次保養維護后 5 個工作日內對以上各項的檢測結果做出標準制式的檢測維護報告交招標人,作為每次保養維修的檔案,報告必須是檢測記錄的原始數據,要求真實可靠。
2.2.2 免費為招標人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客戶解決系統中的技術問題。
2.2.3 招標人有權根據投標人維修、保養質量、進度、服務及價格情況對維修工作范圍作出調整。
2.2.4 服務期限:三年。
2.2.45 工作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國能科技園1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UPS維修業績1份或合同期限1年及以上的UPS框架維保業績1份(業績中需至少包含80KVA及以上容量UPS)。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合同中未明確包含80KVA及以上容量UPS維修業績的內容,可以提供技術協議,技術協議中需明確上述內容,如合同或技術協議中均無法體現上述內容。需提供業績對應的由最終用戶蓋章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中需明確上述內容,用戶證明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業績要求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持有并提供有效電氣或電子或自動化或相關專業工程類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需提供該員工在投標單位社保繳納證明(2023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任意連續6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需加蓋社保機構公章)。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至少具有并提供2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操作項目:低壓電工作業)的維修作業人員,提供對應人員證件證明材料。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11 11: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