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烯烴分離裝置采用惠生(WISON)專利技術,該技術是WISON開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技術,采用預切割-油吸收分離技術取代傳統深冷脫甲烷系統,流程簡單,無深冷分離單元,無乙烯制冷壓縮機,設備投資少,能耗低;整體流程由常規單元集成優化而成,有成功工業化經驗,技術可靠,無工業化風險。本裝置公稱規模:60萬噸/年(30萬噸/年聚合級乙烯和30萬噸/年聚合級丙烯)年操作時間:8000小時,裝置操作彈性:60%~110%,同時裝置副產丙烷、混合C4、C5及以上餾分、燃料氣。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本項目采購范圍如下:
序號 |
物資名稱 |
單位 |
數量 |
1 |
氧化鋁吸附劑\2-6mm\ |
m³ |
452 |
2.1.3交貨期:接招標人通知后30天內完成交貨。計劃交貨開始時間:2024年4月1日,計劃交貨結束時間:2024年4月30日,(具體交貨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交貨地點: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進口產品授權代理商,進口產品授權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產品須至少具有國內烴類氣體中二氧化碳脫除吸附床吸附劑或分子篩的合同業績1份,且均已成功投運6個月及以上,單個合同采購量不少于50噸(或50m3),并提供對應的供貨增值稅發票掃描件(至少一張)。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6個月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2-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13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