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概況
1.1.1 伏山共和 100 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黃河 7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A 包)
伏山共和 100 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黃河 7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 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一區兩園) 光電園區內,場址距共和縣以南 48km ,G214 國道和共玉高速緊鄰場址區北側。本項目光伏容量為 700MW。
1.1.2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 2 標段海南州共和塔拉灘 9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B 包)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 2 標段海南州共和塔拉灘 9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位于青海 省海南州生態太陽能發電園區內。本場址區地處青海省東部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 場 址區位于共和縣恰卜恰鎮以南約 45km 處的塔拉灘內, 地面海拔 3100m 左右, 總體地勢西高東低,坡度不大。本項目光伏容量為 900MW。
1.1.3 海南州光儲一體化實證基地建設項目(C 包)
海南州光儲一體化實驗實證實訓基地建設項目(一期)場址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 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一區兩園) 光電園區內,場址距共和縣以南 28 公里。 G214 國道和共玉高速緊鄰場址區。本項目光伏容量為 500MW。
1.2 招標范圍
1.2.1 本次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下列項目(但不限于):
1.2.1.1 伏山共和 100 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黃河 7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A 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頻率階躍擾動試驗 |
項 |
1 |
|
2 |
模擬實際電網頻率擾動試驗 |
項 |
1 |
|
3 |
防擾動性能校驗 |
項 |
1 |
|
4 |
AGC 協調試驗 |
項 |
1 |
|
5 |
按照電網要求出具入網試驗報告,配合發包人向調度相關部門備案 |
項 |
1 |
|
合計 |
含稅 |
1.2.1.2 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項目 2 標段海南州共和塔拉灘 9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B 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頻率階躍擾動試驗 |
項 |
1 |
|
2 |
模擬實際電網頻率擾動試驗 |
項 |
1 |
|
3 |
防擾動性能校驗 |
項 |
1 |
|
4 |
AGC 協調試驗 |
項 |
1 |
|
5 |
按照電網要求出具入網試驗報告,配合發包人向調度相關部門備案 |
項 |
1 |
|
合計 |
|
1.2.1.3 海南州光儲一體化實證基地建設項目(C 包)
序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頻率階躍擾動試驗 |
項 |
1 |
|
2 |
模擬實際電網頻率擾動試驗 |
項 |
1 |
|
3 |
防擾動性能校驗 |
項 |
1 |
|
4 |
AGC 協調試驗 |
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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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照電網要求出具入網試驗報告,配合發包人向調度相關部門備案 |
項 |
1 |
|
合計 |
|
說明:具體試驗方法及要求見附件 1“西北調控〔2018〕225 號 國家電網西北分部關于印發《西北電網新能源場站快速頻率響應功能入網試驗方案(試行)》的通知”。
投標人須對 A 包、B 包、C 包同時進行投標,不接受對其中標包的選擇性投標,招標人將對三個標包統一進行評審,最終選取一家投標人中標。
1.2.2 服務地點及時間:
1.2.2.1 服務地點:
伏山共和 100 萬千瓦源網荷儲項目黃河 7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青豫直流二期外 送項目 2 標段海南州共和塔拉灘 90 萬千瓦光伏建設項目、海南州光儲一體化實證基地建設項目光伏電站項目現場;
12.2.2 服務時間:2024 年 1 月 10 日-2024 年 2 月 10 日(A/B/C 包),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
1.3 資金來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 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電力工程調試企業,具備新能源入網試驗相關 CNAS 資質。
1.4.2 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 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 5 年內, 在國內承擔過與本招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至少 2 個快速頻率響應入網試驗業績, 且該入網試驗出具的入網試驗報告得到了調度認可(附合同復印件)。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 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1.7.2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