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 青海省 西寧郵件處理中心分揀機
配備工程信息化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郵政集團 青海省 西寧郵件處理中心分揀機配備工程信息化項目(第二次),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中國郵政集團 青海省 西寧郵件處理中心分揀機配備工程信息化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建設 其中生產信息系統共計6類設備;現場管理系統共計4類系統。
(3)預算金額:3098000.00元(小寫)叁佰零玖萬捌仟元整(大寫)。
其中生產信息系統46.6萬元;現場管理系統263.2萬元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名稱:中國郵政集團 青海省 西寧郵件處理中心分揀機配備工程信息化項目(第二次)
交貨地點:青海省海東市河湟新區國佐大街26號
交貨期/服務期:7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郵政集團 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2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3.3投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包的投標。
3.4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2022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完整的審計報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當年到至今的財務狀況表或提供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的資信證明。近半年內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記錄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需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5投標人應具備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提供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代碼證等復印件,已實行三證合一的企業,只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6投標人必須保證其經營資格的合法性,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行業從業資質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并保證相關證照處于有效狀態,到期前應主動更換。證照變更或年審后需及時提供復印件給招標人。
3.7.投標單位必須是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3.8擬派本項目人員通信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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