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使用方為鄂爾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圖克廠區(qū),包含VOCs煙氣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及CEMS小屋各一套,以及CEMS系統(tǒng)全套設備在項目所在地環(huán)保部門的報驗工作(需確保最終通過驗收)。
注:(1)招標范圍包含上述設備的供貨、指導安裝、調試、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2)以上設備的配置、驗收、技術服務要求詳見“第五章 供貨要求”。投標人需嚴格按照招標清單進行報價,若與招標清單存在差異列入商務偏離說明。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圖克工業(yè)園區(qū)。
2.5 付款方式:20-60-17-3。具體如下:
1.簽訂采購合同并生效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乙方需提供相應金額的收據);
2.設備、材料運抵現(xiàn)場并提交合同要求的電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說明書及證書等設備資料,經檢驗合格的,支付合同總價款的60%(乙方需提供上述文件以及設備到貨款審批表、收據、全額增值稅發(fā)票);
3.工程竣工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結算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資料后,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7%(乙方需提供設備驗收款審批表、收據);
4.剩余3%作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進行支付(乙方需提供質保金審批表、收據)。
2.6 質保期:中交后18個月或性能考核合格后12個月,以先到的時間為準。
2.7 報價方式:總價報價,萬元(含稅)。
注:投標人應充分考慮第五章供貨要求,進行CEMS系統(tǒng)配置,并形成確定總價的報價清單(第六章 分項報價表),如因投標人配置缺陷未能滿足供貨要求,投標人負責對配置進行完善,且招標人不再增補費用。報價清單應包含所有設備、材料的價格、規(guī)格型號以及品牌,運費、調試費、指導安裝費、技術服務費等包含于設備、材料價格中,不單獨報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可以是所招產品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如果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須提供制造商聲明;如果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該系統(tǒng)制造商出具的書面授權文件(附掃描件)。
注:同一個生產廠家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產品,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來參加投標,且生產廠家不能與其授權的代理商同時投標,否則投標無效。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11月28日09時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時00分。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11月28日09時00分到2023年12月11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