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勃灣區烏海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用地東側為甘德爾山,北側為烏海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西側為京青線(G110)東,南側為烏海市生命紀念園。項目用地基本呈“L”形地塊,南向邊長約193.37米,北向邊長約137米,東西向邊長約334.02米。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約4800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4111.48平方米。用地內從北至南依次分布的為“動區”、“緩沖區”及“靜區”。其中“動區”內包括300m訓練操場、食堂、高溫訓練館、消防訓練塔、氣體填充室、看臺及拓展訓練場等。“緩沖區”為裝備物資庫及庫前廣場。“靜區”則為綜合辦公樓及室內訓練館等。項目用地內共包含十一個單體:即綜合辦公樓、室內訓練館、裝備物資庫、食堂、氣體填充室、高溫訓練館、消防訓練塔、操場看臺、兩處門房、地下模擬巷道等。地下為地下模擬巷道及局部地下設備用房。室外工程部分包括:300m訓練操場、拓展訓練場、形象廣場、日常訓練場及機動車停車場等。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用地內共包含十一個單體:即綜合辦公樓、室內訓練館、裝備物資庫、食堂、氣體填充室、高溫訓練館、消防訓練塔、操場看臺、兩處門房、地下模擬巷道等。地下為地下模擬巷道及局部地下設備用房。拆除一座高45米煙囪,鋼制低煙囪7個及其附屬構件。室外工程部分包括:300m訓練操場、拓展訓練場、形象廣場、日常訓練場及機動車停車場等。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開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工程降排水、地基處理、基礎工程、裝飾裝修、地面平整硬化(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構筑挖、清、運)、道路、美化亮化、取土、棄土、建筑垃圾外運及機械設備、供電線路、電氣配電系統、照明、采暖、給水、排水(雨水、生活污水)、通風、除塵、消防、環保、節能、安全、衛生、防雷、起重、檢修、控制保護、自動化智能化系統、通訊、監控(含視頻)系統、接受招標方項目范圍內合理建議的工作內容等的工程和工作內容的施工、采購供貨、運輸、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培訓,以及試運行、竣工驗收、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責任等內容;工程應最終達到各項工程內容、使用功能、技術和性能指標的工作內容。完整的項目工程資料、完成建筑、工藝、設備流程的全系統。具體詳見施工圖。
2.1.3計劃工期:18個月,具體開始時間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1.4項目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勃灣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項合同額不低于5000萬元的建筑工程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項合同額不低于5000萬元的建筑工程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30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2-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