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 [2021] 47號)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要求在全市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危險廢物物聯網監管工作。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在招標人圖克廠區內建設危險廢物物聯網設備并完成與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2)在招標人烏審召廠區內建設危險廢物物聯網設備并完成與鄂爾多斯市生態環境局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3)服務方式:符合招標人要求的終端設備,熱敏打印機,電子秤體等(需按照第五章技術服務要求中的內容安裝危險廢物物聯網硬件設備),與鄂爾多斯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并可生成、打印危廢“電子標簽”,標簽樣式應符合《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實現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一碼流轉、數據共享、全程監控”。
4)結算及付款方式:完成設備安裝及聯網工作后并達到政府使用要求,驗收后支付合同總金額的90%,合同簽訂之日起完成三年運維服務后支付剩余10%質保金。支付過程中按照支付比例開局相應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收據,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國家稅收政策調整,該合同稅率發生變化,結算時不能按原定稅率開具發票的,產生的稅差在合同總價中做相應調增或調減。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完成設備安裝聯網,并提供三年運維服務。
2.4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鄂能化公司圖克廠區及烏審召廠區。
2.5付款方式:詳見合同條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提供營業執照);
3.2 2019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具有已完成的危險廢物物聯網建設項目業績不少于5份(提供合同相關文件)。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1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00 :00至2023年12月01日 16:00: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11月22日09:00 :00至2023年12月12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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