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項目概況:投標人負責招標人指定的位于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上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電力檢修有限責任公司、上海燃機發電限責任公司范圍內的綠化養護工作。
2.2 服務期:本項目合同期限為1年,其中上海石洞口第一電廠、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上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上海)電力檢修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期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上海燃機發電限責任公司合同期為2024年4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2.2 投標人須提供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
少3項綠化養護服務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1月18日15:00起至2023年 11月 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