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源黃金埠發電有限公司目前裝機2×650MW,年產粉煤灰量約50萬噸左右。公司設計粉煤灰灰庫三個,分別為原、粗、細灰灰,理論總儲灰量7000噸,實際安全儲灰量5000噸左右,而電廠平均每天產灰量1200-1500噸,高峰時產灰量超過2000噸,一旦出現灰庫設備故障,易發生溢灰環境污染事件。夏季高溫多雨和冬季寒冷下雪的時侯,都是粉煤灰銷售的淡季,特別是出現惡劣天氣,由于沒有備用儲存庫,存在很大的溢灰漲庫的風險,嚴重影響公司安全。現需要新建1座儲量3萬噸粉煤灰鋼板庫,以滿足電廠的安全生產、目前的環保局勢及后續電廠粉煤灰的綜合利用要求。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EPC工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新建1座儲量3萬噸粉煤灰鋼板庫(含鋼板倉本體及倉內設備)、干灰散裝倉及系統公用系統設計、設備供貨、安裝及調試,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鋼板倉儲灰庫及其附屬系統的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設計、土建基礎、設備與材料采購、運輸及儲存、制造及安裝、施工、調試、技術服務、試驗及檢查、試運行、考核驗收、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包括生產必須的保溫油漆、各種標志標識、庫區道路及綠化,并取得安全、環保、消防、起重機械、壓力容器等許可證及使用證,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實現“交鑰匙”工程等。
施工場地為招標人租賃用地,由招標人批準的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投標人不得自行擴大范圍,不得損壞鄰近的工程(或生產)設施,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施工時必須做到文明生產,各類廢棄物必須運至指定地點,竣工時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除招標人要求保留外,所有臨時建筑必須無條件拆除清理并恢復原狀。本項目為 EPC 總承包工程,本次工作范圍(但不限于):在現有輸煤#4轉運站西側空地新建干灰庫及配套設施,因本項目用地為租賃用地, 投標人負責配合辦理不動產權證(甲方出資土地出讓金) 、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工程所需全部證照,辦證費用由招標人負責。若因相關證照辦理影響工期或最終驗收,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投標人負責。
2.2 其他:計劃工期180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單座3萬立方米(2.4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鋼板倉(罐)的EPC合同業績2份(聯合體業績無效),且均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標截止時間計算)。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座3萬立方米(2.4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鋼板倉(罐)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座3萬立方米(2.4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鋼板倉(罐)項目設計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使用有效期以投標截止時間計算)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單座3萬立方米(2.4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鋼板倉(罐)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17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