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69個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碑店市69個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設項目施工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審批局以高行審招標核[2023]1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高碑店市農業農村局,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券資金和本級政府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高碑店市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高碑店市69個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建設項目施工
2.2 建設地
2.3 建設規模:本項目涉及高碑店市方官鎮、肖官營鎮、辛立莊鎮、梁家營鎮、辛橋鎮、張六莊鎮、東馬營鎮、新城鎮、泗莊鎮9個鎮和軍城街道、北城街道、東盛街道3個街道共計69個村莊新建農村污水管網24120米;汽車充電樁10個;農村坑塘垃圾清理及環境提升88620平方米;農村街巷硬化148550平方米;新建立體停車位66個。
2.4 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
2.5 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要求及規范
2.6 標段劃分:1個
2.7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并提供在本單位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3.3財務要求:提供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具有專業審計資格的機構出具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賬戶銀行資信證明)。
3.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開標現場查詢為準)。
3.5 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本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說明:①投標人應對其電子投標文件中所附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②本項目實行“雙盲”評審,投標文件應分開編制商務標(明標)與技術標(暗標),評標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進行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進行“盲評”。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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