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瀾滄江公司TB水電站綜合治安實體防范工程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3-131)
項目所在地區(qū):云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華能瀾滄江公司TB水電站綜合治安實體防范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TB水電站位于云南省迪慶州維西縣境內,壩址左岸有鄉(xiāng)級公路通過,距維西縣城公路里程約56km,距香格里拉公路里程約269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約694km。
2.2施工
2.3采購內容:
根據《電力系統(tǒng)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3部分:水力發(fā)電企業(yè)》的規(guī)定,結合電站綜合治安實體設施建設的實際需求,建設電站生產區(qū)、出入口的綜合治安實體設施,主要包括:
電站周界圍墻及出入口實體防范設施建設;
值班室崗亭建設;
大壩上下游水域攔阻索配置;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建設;
警戒標志安裝;
人力防范裝備購置。
2.4計劃工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發(fā)包方通知為準。
2.5其他需要說明內容: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yè)務的權限。
。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5年內具有1項混凝土工程或鋼結構安裝工程項目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3.2.3人員資質要求:
3.2.3.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擔任過1個同類工程項目經理或副經理職務,且具有安全生產考核證書。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3.2.3.2專職安全員:本項目須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須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書,提供資格證復印件。
以上人員均應是本單位職工,需提供最近1年的社保證明。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