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汽輪機旁路設備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公司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臨界熱電聯產工程汽輪機旁路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福建公司國能(福州)熱電有限公司按 4×600MW 規劃,一期已建設 2×600MW 國產超臨界燃煤機組;本期擬利用原規劃預留場地建設二期 2×660MW 超超臨界熱電聯產機組,同步建設脫硫、 脫硝設施。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主要包括兩臺機組汽輪機旁路設備(2臺高壓旁路閥、4臺低壓旁路閥及其配套減溫水調閥、隔離閥等。)等的設計和供貨及汽輪機旁路與其他設備的所有接口的配合。包括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包裝和運輸,還包括對設備的安裝、運行所需的技術服務,提供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
2.1.3交貨地點:福建省福清市江陰鎮 (福州)熱電有限公司二期項目施工現場。
2.1.4交貨期:供貨時間暫定為按兩臺機組合同生效后12個月完成供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在中國關境內注冊的制造商,或在中國關境外注冊的制造商授權的中國關境內的代理商。
(3)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5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或代理商所投產品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超超臨界火電機組汽輪機旁路裝置(至少包含高壓旁路)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22 12: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