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甘肅省,慶陽市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慶陽市
2.2 規 模: 新莊煤礦油型氣涌出是目前礦井生產面臨的主要災害源,為研究采動條件下圍巖變形與油型氣涌出規律,提供礦井油型氣涌出精準高效防治的必要參數。本項目擬采用光纖監測等技術,探討巷道圍巖及回采工作面底板的采動裂隙演化規律,結合研究區的油型氣地質賦存規律,分析巷道圍巖、回采工作面底板變形和裂隙演化規律對油型氣涌出的控制因素。形成巷道圍巖及回采工作面底板的變形和裂隙演化監測技術體系,評價裂隙演化與油型氣涌出關鍵因素,為礦井油型氣精準防治奠定基礎。
2.3 標段劃分: 煤炭技術公司巷道圍巖變形和工作面底板采動裂隙演化光纖監測現場測試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甘肅省,慶陽市
2.5 服 務 期: 28個月。
2.6 招標范圍:
2.6.1巷道圍巖地應力、底鼓變形以及工作面回采期間底板裂隙發育監測
(1)利用圍巖應力測試儀器、光纖光柵等手段,選擇3個典型斷面,開展現場巷道深部到表面的底鼓變形監測、巷道圍巖應力監測等,為分析巷道油型氣涌出規律和精準治理提供基礎數據。
(2)在此基礎上,結合理論分析、數值模擬或模型試驗,分析研究區域典型地質條件和地應力環境下,巷道底板深層變形、裂隙發育與表面變形的相關性,研究利用巷道底板表面變形參數提前預測底鼓大變形的技術方法,為后續巷道油型氣涌出監測預警奠定基礎。
(3)利用鉆孔+光纖監測技術,根據需要選擇3個典型合適試驗段,開展工作面回采期底板裂隙發育情況和氣體運移監測,如在泄水巷施工,具體測試位置和鉆孔布置根據現場具體情況確定。測試成果為分析工作面回采期間油型氣涌出規律和精準治理提供基礎數據。
(4)結合上述試驗段的測試經驗,形成巷道應力和變形、以及工作面回采底板變形監測方案及全套技術,服務于礦井后續油型氣防治等工作。
2.7項目需達成的最終成果
(1)提交采掘巷道與工作面圍巖變形監測及油型氣涌出過程機理研究成果報告1份,基于巷道圍巖應力監測成果報告,分析總結油型氣的運移通道,涌出規律等。
(2)提交相應研究報告1套,共計4份;
(3)授權發明專利3項(3項受理等效1項授權),受理發明專利3項(授權專利和受理專利非同一專利)。
(4)發表2篇中文核心及以上科技論文。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至少1項巷道圍巖變形或工作面底板采動裂隙光纖監測相關項目業績(需提供包括合同首頁、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服務內容等在內的項目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2項目負責人要求:(1)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須提供個人職稱證書掃描件;(2)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至少2項巷道圍巖變形或工作面底板采動裂隙光纖監測相關項目(需提供包括合同首頁、簽訂時間、能反映其擔任項目負責人、服務內容、簽字蓋章頁等在內的項目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3)提供能證明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員工的證明材料(近三個月本單位連續繳納的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9月18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9月25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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