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煤業公司煤炭技術公司數據采集勞務外包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192)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煤業公司煤炭技術公司數據采集勞務外包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北京市、華能煤炭產業所在地
2.2 規 模: 煤炭產業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的核心組成部分為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本項目旨在原有的業務系統基礎上,為企業的數據平臺與上下游系統之間提供數據服務。通過集中管理等方式實現各個系統之間數據的共享和使用,使企業的數據在各個系統之間流轉起來,充分發揮數據資產的價值。具體數據對接內容包括生產管控、安全管控、經營管控、綜合管理、環保能耗等業務板塊的數據。項目實施的功能實現需基于數據接入和治理的標準規范要求。需完成3個煤礦的數據接入和數據治理等相關工作。
2.3 標段劃分: 華能煤業公司煤炭技術公司數據采集勞務外包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北京市、華能煤炭產業所在地
2.5 服 務 期: 合同簽訂后6個月。
2.6 招標范圍: 針對華能煤炭產業煤礦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綜合管控系統,開展數據治理和接入實施服務。
2.7 項目需達成的最終成果
1、完成3處煤礦的綜合管控平臺綜合管控系統及相關信息化應用系統采集和數據治理服務。
2、完成煤礦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數據接入與數據治理、服務平臺的搭建。
3、配合構建完成華能煤炭產業智能化綜合管控平臺綜合管控系統。
4、完成華能煤炭產業綜合管控平臺數據接入工具的交付。
2.8 其他
1、本項目實施包括3個煤礦的工作;
2、在半年期內本項目的實施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立即啟動;
3、最終金額按照實際完成部分進行結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2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同類型項目已完成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項目經理要求:項目經理具有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證書或具有信息技術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自2020年1月1日起作為項目經理負責過至少2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同類型項目已完成業績,并提供合同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