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疆哈密綜合能源示范項目已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招標人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光伏場區及集電線路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哈密100萬千瓦“光熱+光伏”一體化綜合能源示范項目位于哈密市伊州區西山鄉境內,項目區東側距離S249省道約13km,南側距離國道312約4.5km,交通便利。擬建場地站址地形平坦、地勢開闊。
本項目規劃建設光伏900MW,總占地約1645.89hm2,建設1座220kV升壓站和1座110kV升壓站, 新建的110kV升壓站以同塔2回110kV線路接入石城子南220kV升壓站實現并網,110kV送出線路長度約19公里(最終接入系統方式以接入系統設計及其系統批復意見為準)。新建的220kV升壓站以1回220kV送出線路直接接入哈密750kV變實現并網,220kV送出線路長度約29公里,本次招標范圍不包含220kV送出工程。
建設地點:新疆哈密市伊州區西山鄉境內。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招標范圍包括220kV升壓站、110kV升壓站及110kV送出工程的勘察設計、以及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并網、驗收、培訓、移交生產、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服務,以及本項目220kV升壓站、110kV升壓站及110kV送出工程、900MW光伏場區所有的手續辦理等內容。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工期要求
計劃2023年11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11月30日前具備倒送電條件(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須提供有效執照及一般納稅人證明);
②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③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變電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④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和承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
⑥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合同等證明材料及業主提供的完工證明,合同證明材料須體現蓋章及合同簽訂時間等信息,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電壓等級等信息)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標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②2020年1月1日至投標報價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設計單位具有至少2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施工單位具有至少2個獨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業績(設計業績和施工業績須同時提供合同文本及業主提供的完工證明等材料)。
3)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由牽頭方派出)應具有有效的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擔任施工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
4)財務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9月16日09時整至2023年9月22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
4.2 招標文件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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