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框架長協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框架長協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單位為浙江 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及各個區域公司,建設場址為浙江省區域內商業屋頂、居民屋頂和地面分布式光伏,本項目建設總容量預計為100MW(開發建設容量存在一定的不確性,相關風險請投標人自行測算)。
2.1.2招標范圍:浙江 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浙江區域分布式光伏項目監理服務框架長協采購,采購范圍主要是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對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在所監理項目實施過程中協助招標人進行以控制造價、進度、質量和安全為核心的監督、管理、協調等服務,使被監理項目全面地實現造價、進度、質量、安全等各項目標,并完成各個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檔案歸檔工作。詳見技術規范書。
2.1.3服務期:服務期暫按18個月考慮,監理項目計劃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框架項下簽訂合同履約完成或至2024年12月31日前累計簽訂項目容量滿100MW止,該框架合同項下已簽訂的具體項目的合同至該項目履約結束為止。具體開工進場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區域內各市、縣區(目前主要為:舟山市、臺州市、溫州市、湖州市、金華市、杭州市、麗水市等浙江省區域內分布式光伏項目)
2.1.4工程質量要求:項目的質量達到國家能源集團規定及安全性評價要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監理企業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監理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有效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專業)資格注冊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總監理工程師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總監理工程師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總監理工程師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