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編制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085)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編制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湖北省。
2.2 規 模: 恩施清江大龍潭水利樞紐工程位于恩施市城區上游11km的大龍潭峽谷,是一座以防洪、發電為主,兼顧城市供水功能的綜合水利樞紐工程。水庫大壩為弧形砼重力壩,壩頂高程462.0m。最大壩高54米,大壩弧線長度188米,為中型工程,工程等別為三等,永久建筑物級別為3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臨時建筑物級別為5級。擋水建筑物設計洪水重現期為50年,校核洪水重現期為500年,水電站廠房建筑物設計洪水重現期為30年,校核洪水重現期為200年,消力池建筑物設計洪水重現期為30年。清江大龍潭水利樞紐工程是清江上游干流開發的骨干工程,是清江干流上游目前開發的第一個梯級,清江是湖北省最大的一條省內河流,水能資源豐富。積極開發清江,對解決湖北省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開發鄂西山區,為實現湖北省在中部崛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大龍潭水利樞紐工程以防洪發電為主兼顧城市供水,是一座綜合型水利樞紐。樞紐工程自并網發電運行至今已安全運行16年多,按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要求,需開展運行期的第二次大壩安全鑒定工作,以了解大壩實際安全性狀,指導今后的大壩安全運行管理。華能恩施清江大龍潭水電開發 決定按要求并對該大龍潭樞紐工程大壩進行安全鑒定評價。
2.3 標段劃分: 華能湖北恩施大龍潭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編制服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湖北省恩施。
2.5 服 務 期: 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60天。
2.6 招標范圍:大龍潭水庫大壩安全綜合評價報告編制及所需的外業勘察工作,搜集復核清江大龍潭水利樞紐工程的基本工程資料,主要包括工程建設情況、運行管理、流域水文氣象和上下游社會經濟方面的資料。
協調主管部門完成大壩安全鑒定技術審查和大壩安全鑒定意見,取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并印發的《大龍潭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
包含完成大壩安全鑒定的所有審查會務費、專家咨詢費等一切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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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甲級及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今,至少具有1項水庫大壩的安全鑒定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