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智慧電子稅務局-稅企直連平臺(四期)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171號新華保險大廈903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 9月 18 日14點30分 持續提升企業效能。擬打造體驗一致化、業務標準化、服務層級化、運營數據化的新一代政務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全功能、全覆蓋、全流程的系統平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滿意度及服務體驗,優化營商環境。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三個月內,中標方應完成平臺所有的技術開發和測試,實現本項目全部業務需求、平臺功能需求及非功能性需求,交付采購人使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中小微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不得低于合同總金額的30%,且該份額中由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提供加蓋公章的分包意向協議書(格式自擬,協議中列明各分包單位名稱、分包金額占預算總額的比例),和各分包單位中小企業聲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組織(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證明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截至評標前,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和中國 查無不良信用記錄(不良信用記錄是指供應商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3)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作出承諾,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格式附件);
(4)與其他投標供應商不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供應商須作出承諾,格式自擬);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允許分包,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 2023年 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時,下午14:00至17:00時 法定節假日除外)。
2.方式:
(1)現場獲取:投標人按以上時間和 (2)線上獲取:投標人通過郵件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報名時間以我司郵箱收件時間為準(我司 現場及線上報名均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加蓋公章的《購買標書登記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