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監控升級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發包人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1.1.1項目簡述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監控系統分為二套系統,分別為唐湖監控系統(品牌:浙江大華)、文物局監控系統(品牌:不詳,文物局負責管理維護)。唐湖監控系統159個監控測點。唐湖監控系統全部為數字監控,唐湖監控系統現需維修9臺,位置移動13臺。根據唐湖生產管理要求及根據現場主要安全通道、巡檢路線全覆蓋的要求,需新增57臺。擬將唐湖分公司監控升級改造項目進行集中公開招標。
1.1.2實施單位、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及合同編號如下:
序號 |
委托電站名稱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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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寧北唐湖電廠 |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
1.1.3發包人相關信息
序號 |
委托電站名稱 |
實施地點 |
距省會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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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寧北唐湖電廠 |
青海省海晏縣西海鎮原二二一廠一分廠 |
10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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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
1.2.1招標范圍:本工程項目內容包括發包方唐湖分公司監控升級改造項目整體工作。
1.2.2主要工作內容
承包方應選派技術人員先勘察本升級改造項目中監控系統設備現場,核對、查明現役監控系統供貨時的設計圖紙和現場施工環境,根據國家與監控系統行業最新維修改造相關法規、技術標準和發包方現場施工環境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整改方案建議,明確整改工作內容、范圍、工期、質保期和工程報價等內容,配合發包方做出審核判斷與方案選定。整改方案確定后簽定整改工程技術協議與合同,按時實施整改維修工作。
承包方負責本項目監控系統升級改造設計、材料采購、制造、包裝運輸、到場開箱驗收、維修告知、攝像頭維修或相關支架及固定設備重新制造、更換安裝(含起重吊裝、監控系統相關設備整改與保溫拆裝)及系統測試等工作,發包方給予配合。
承包方負責的制造、安裝質量應達到國家監控系統行業相關技術、質量標準。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并鼓勵承包方提出更高的質量標準,并且實施。
項目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前期未預見且理由充分的增加工作量與增加費用,經發包方書面確認后,按照市場行情通行價格,追加到最終項目總價中。
工程量清單如下:
附件.doc
1.2.3項目實施地點及工期
1.2.3.1項目實施地點: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西海鎮原221廠1分廠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1.2.3.2項目工期:合同簽訂后45天內完成設備采購、交付、現場施工及驗收工作。承包方可以根據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新的工期安排,但必須有充分的理由說明,經雙方共同確認后執行。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及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和分包。
1.4.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資
(1)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2個及以上類似監控系統施工合同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并提供最終用戶聯系人及電話)。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