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電力大壩一二、三、四期2023年至2024年液氨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電力大壩一二、三、四期2023年至2024年液氨采購公開招標, 項目單位為: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 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四臺4×330MW燃煤發電機組、 寧夏大壩三期發電有限公司2×600MW燃煤發電機組、 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2×660MW燃煤發電機組,煙氣脫硝系統,采用液氨脫硝裝置。
寧夏大壩公司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境內。北距銀川市約67公里,東北距青銅峽市區約17公里,向北4公里是廠用鐵路支線的接軌站——大壩火車站。廠區緊靠包蘭鐵路西側,銀川盆地西南緣,黃河左岸的Ⅲ級階地上。南鄰跌龍溝,北依滑石溝,西南部為低丘環繞。西部約5公里是銀北通往銀南的國家Ⅱ級公路。運輸條件以公路為主,不考慮鐵路。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本項目不分標段。
本項目液氨預估采購數量1800噸(其中大壩一二期預估數量400噸,大壩三期預估數量1000噸、大壩四期預估數量400噸),技術指標:濃度≥99.8%,殘留物含量≤0.2%,符合《GB/T 536-2017》。招標內容包括液氨的包裝、運輸、供貨、裝卸等服務,最終結算數量以招標人確認的實際供貨量為準。
2.1.3交貨期:本次液氨采購實施框架協議合同,框架協議期限為153天。計劃交貨期為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止或實際供貨數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預估采購數量,則合同終止執行,兩者先到為準(具體供貨起始日期以接到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交貨地點:寧夏青銅市大壩鎮大壩電廠生產區。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許可證或運輸租賃單位的道路運輸許可證明文件;
(3)投標人為生產商,須提供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液氨銷售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28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