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2、既往業績(開標環節需要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內(以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已完成吊裝作業服務的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按要求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應包括:業績合同及服務驗收資料。業績合同應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服務名稱、服務內容。驗收證明文件應為: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清單或結算發票。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清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材料或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無法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車輛要求:投標人應提供至少2臺25噸自有吊車,所提供有效的車輛資料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或機動車登記證書,證書中車輛所有人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