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2023-2025年度電氣高壓試驗專車運輸服務框架協議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2-3-142-01)
1.招標條件
本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2023-2025年度電氣高壓試驗專車運輸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3-2025年度電氣高壓試驗專車運輸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2023-2025年度電氣高壓試驗專車運輸服務框架采購。
2.2 招標范圍:在全國范圍內,外委2023-2025年度電氣高壓試驗專車運輸服務,涉及電氣高壓試驗所需4.2米箱式貨車、4.9米貨運面包車、5.8米貨運面包車、9米貨車、13米貨車專車專用服務及車輛現場駐留服務等。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標采購為固定單價,數量不定,根據合同要求據實結算。框架協議有效期內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本協議。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附證書影印件。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2017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1項貨物運輸合同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萬元,業績須附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