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分公司消防設施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項目概況
1.1招標范圍:
1.1.1采購內容:
拆除原有火災自動報警設施和噴淋系統設施,地下消防泵房內的消火栓泵、穩壓罐、穩壓泵及其配套管道閥門和配電控制柜更換:封堵消防進水管根部漏水點,增設地下室集水坑,安裝自動排污設施及管道,維修或更換部分消防管道和消防閥門。
注:本項目采購上限金額為58.992568萬元(含稅)。
1.1.2服務期(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
1.1.3服務
1.2標包劃分: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最高限價:
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詳見招標公告1.1.1條“采購內容”,投標人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1.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2.1.5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1.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2.1.7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1.8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投報
2.1.9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2.1.10列入中國郵政采購供應商黑名單及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加采購活動
2.1.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