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有限公司相關技改工程-(副產品銷售類班車)粉煤灰細灰和粗(原)灰、濕灰、爐渣及脫硫石膏銷售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相關技改工程粉煤灰細灰和粗(原)灰、濕灰、爐渣及脫硫石膏銷售已由中國華電集團 河北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2×300MW亞臨界氫冷機組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195/17-XS-00401 |
2023年1月-2024年1月粉煤灰細灰銷售 |
暫定自2023年1月18日0時至2024年1月31日24時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約11.2萬噸細灰銷售 |
500 |
CHDTDZ195/17-XS-00402 |
2023年1月-2024年1月粉煤灰粗(原)灰、濕灰、爐渣及脫硫石膏銷售 |
暫定自2023年1月18日0時至2024年1月31日24時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粗(原)灰約29萬噸、濕灰約1萬噸,爐渣5.5萬噸,脫硫石膏16萬噸銷售 |
200 |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華電集團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3年1月-2024年1月粉煤灰細灰銷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資格能力要求: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
6.被項目單位或河北公司或華電集團相關文件要求禁止交易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投標。
7.證照要求:(1)如投標人是非中間商,須提供本企業的:①經政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②企業污染物排放許可證。(2)如投標人是中間商的,須提供與第三方簽定的有效期間內的合作協議,并同時提供第三方企業的:①經政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②企業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8.存儲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5萬噸及以上粉煤灰存儲能力(須提供存儲能力計算說明,加蓋公章)。如投標人是非中間商,須同時提供:①存儲場地的幾何尺寸圖;②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明材料(可為土地使用證、臨時用地批準書等);③存儲場地經政府部門審批的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
9.存儲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5萬噸及以上粉煤灰存儲能力(須提供存儲能力計算說明,加蓋公章)。如投標人是中間商的,須提供與第三方簽定的有效期包含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內的場地租賃合同,并同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①存儲場地的幾何尺寸圖;②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明材料(可為土地使用證、臨時用地批準書等);③存儲場地經政府部門審批的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
10.運輸能力要求:運輸車輛需滿足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所在地政府環保政策要求(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在運輸過程中,所有車輛必須滿足國六排放標準及以上或新能源車輛,必須滿足當地政府環保要求),運輸車輛提供詳細的備案材料。
11.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個電廠粉煤灰采購合同,且合同采購量不低于6萬噸,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文件應提供與電廠簽訂的合同,同時投標人須有良好的粉煤灰銷售渠道,如投標人不是最終使用用戶,則請提供與第三方最終使用用戶簽訂的粉煤灰銷售合同)。
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20年-2022年(公司成立時間晚于2019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
1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2023年1月-2024年1月粉煤灰粗(原)灰、濕灰、爐渣及脫硫石膏銷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資格能力要求: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
6.被項目單位或河北公司或華電集團相關文件要求禁止交易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投標。
7.證照要求:(1)如投標人是非中間商,須提供本企業的:①經政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②企業污染物排放許可證。(2)如投標人是中間商的,須提供與第三方簽定的有效期間內的合作協議,并同時提供第三方企業的:①經政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②企業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8.存儲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5萬噸及以上粉煤灰存儲能力(須提供存儲能力計算說明,加蓋公章)。如投標人是非中間商,須同時提供:①存儲場地的幾何尺寸圖;②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明材料(可為土地使用證、臨時用地批準書等);③存儲場地經政府部門審批的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
9.存儲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5萬噸及以上粉煤灰存儲能力(須提供存儲能力計算說明,加蓋公章)。如投標人是中間商的,須提供與第三方簽定的有效期包含2023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間內的場地租賃合同,并同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①存儲場地的幾何尺寸圖;②國土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明材料(可為土地使用證、臨時用地批準書等);③存儲場地經政府部門審批的相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可為報告書或報告表、登記表等,應有政府部門的批文或印章)。
10.運輸能力要求:運輸車輛需滿足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 所在地政府環保政策要求(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在運輸過程中,所有車輛必須滿足國六排放標準及以上或新能源車輛,必須滿足當地政府環保要求),運輸車輛提供詳細的備案材料。
11.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個電廠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采購合同,且合同采購量不低于10萬噸,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文件應提供與電廠簽訂的合同,同時投標人須有良好的粉煤灰銷售渠道,如投標人不是最終使用用戶,則請提供與第三方最終使用用戶簽訂的粉煤灰銷售合同)。
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2020年-2022年(公司成立時間晚于2019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
1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