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有如下變更,敬請注意:
原招標公告內容:原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2 業績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業績、及1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工程監理業績(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
3.2.4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無。
3.2.5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6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7 本項目允許分包。
獲取時間:從2022年12月1日9時至2022年12月8日17時止。
遞交截止時間:2022年12月26日9時00分
變更后內容: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有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
3.2.2 資格能力要求:無。
3.2.3 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證書應能從相關網站查詢,否則視為無效);
3.2.4 業績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發電項目監理業績、及1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電工程監理業績(需提供能體現合同簽字蓋章、簽訂日期、監理工作范圍、工程類型等內容的合同掃描頁,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3.2.5 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有效的國家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具有8年以上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經歷(附人員簡歷或其他可證明工作經歷的材料),至少擔任過1項50MW及以上規模光伏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掃描件(須能證明總監身份)。
3.2.6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無。
3.2.7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8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9 本項目允許分包。
獲取時間:從2022年12月1日9時至2022年12月12日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