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投標人具備市級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的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貯存、處置,核準的經營類別包含HW08(071-002-08、071-001-08、251-001-08)和HW49(900-041-49)。 3、投標人年度可提供HW08核準的年經營規模≥15000噸,HW49核準的年經營規模≥3000噸(1L-150L桶10KG/個、150L以上桶20 KG/個),焚燒能力≥6000噸/年,提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環評報告。 4、投標人自身或自行委托的運輸公司必須具備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含危險貨物運輸(9類和危險廢物))資質,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的《排污許可證》,行業類別含危險廢物治理、固體廢物治理相關內容,提供證明文件。 6、提供的碼頭需具備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資質或生態環境部門或海事局認可并提供的書面證明(證明內容要體現非危險廢物和危險廢物均能上岸)。 7、投標人提供近一年半(自2021.01.01 起至截標日止) HW08 和HW49 每個類別至少1 個回收處置業績(正在執行或已執行完均可)。正在執行的提供合同復印件和轉運聯單(至少1 份);已執行完的提供業績清單、合同復印件、完工證明和轉運聯單(至少1 份)。跨省轉移接收的投標人需提供HW08或HW49類1個或以上危廢處置項目跨省轉移的項目合同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 8、具備符合環保規定的及完整手續的不少于6000 方的儲存能力,提供環評報告原件的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