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建美蘭區三江鎮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
EPC總承包(II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電建美蘭區三江鎮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招標編號:NFGS-HKSGS-2022-02)已由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中電建美蘭區三江鎮超大跨度預應力柔性支架漁光互補示范項目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號:2112-460000-04-01-190591)通過備案,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建設地點為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三江鎮。
2.2 工程概況
本項目實際裝機容量為114.3216MWp,采用全部電量上網方式運營。本項目擬采用 600Wp 組件+固定式支架+大跨度柔性支架(裝機容量12.036MWp)+集中式逆變器方案,組件190536塊,共設32個單元32個集中式方陣,單塊組件尺寸均為2172mm×1303mm×35mm。每個光伏陣列支架按豎向雙排設計,即2×34/2×17塊光伏組件。全部采用固定安裝方式,組件安裝傾角11°。本項目擬在交流高壓側增加儲能系統,項目儲能規模為25MW/50MW·h。廠區內設110kV升壓站一座,以1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紅旗變站,送出線路長度約20.8km,項目采取分片發電,集中并網的技術方案,所發電量全部上網。
2.3 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180日歷天(從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工期總目標是:升壓站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全部光伏陣列并網發電。具體以現場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工程內容和范圍:本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不含儲能)及安裝調試、外送線路、對側間隔、建(構)筑物等,具體為以下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全過程勘測設計:本工程110kV升壓站、儲能、配套110kV外送線路(含配套通信工程)及對側間隔工程等全過程和全方位設計及技術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儲能、110kV外送線路工程等內的地形圖測繪、滿足設計深度要求的地形圖資料;地質勘察、詳勘等工作;初步設計(含設計優化)及概算編制;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含光伏場區)設計;鳥瞰圖、施工圖、竣工圖編制及報審;本項目竣工驗收、達標達產、竣工資料編制;以及所有相關現場技術服務等;
(2)工作范圍內從工程的施工準備到全部工程建設完成及并網發電所涉及的全部專項驗收及建設審批手續辦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環水保、節能、消防、安全(包括臨時和永久安全設施、安全生產“三同時”專題工作)、職業健康(包括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專題工作)、防雷、安全穩定控制裝置等工程的專項勘察設計(若有)采購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設期及項目移交前的監測、咨詢、審查驗收等),以及相關專題的編制、報審、手續辦理評價、驗收;
(3)設備及材料的采購:主變、GIS、SVG、塔基、電纜等主要設備及材料,承包人負責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監造、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等;由發包人采購或發包人指定的設備(儲能),承包人負責設備及材料的催交、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倉儲保管等;
(4)升壓站、110kV外送線路等建筑安裝工程,包括土建、設備基礎、預制艙及其它相關附屬設施等滿足并網運行的土建及電氣安裝施工;升壓站內所有道路施工;及儲能工程的土建及電池倉、電纜等設備安裝工程施工;
(5)升壓站、外送線路及對側間隔工程區施工過程中的環水保監測工作,并承擔相應驗收費用;配合本項目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驗收并獲得相關行政部門的驗收通過;本項目環評試驗及費用;
(6)工程范圍內的設備交接試驗、單機及聯合調試和試運行、并網性能現場檢測;
(7)光伏并網涉及電網公司的各項驗收,包括并網性能檢測、涉網試驗、仿真建模,負責辦理相關并網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電力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報裝、調度命名及編號、保護定值計算及相關費用、購售電合同、高壓供用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關口計量表計的校核、電網各項驗收、等保測評及備案等相關手續及費用;并協助發包人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
(8)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施工等許可辦理工作,簽訂質量監督文件,完成質量監督驗收等;
(9)工程管理服務:在本工程實施階段,履行其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管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對外溝通協調行政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及批文獲取、工程現場管理、技術咨詢分包管理委托及協調工作等;發包人委托承包人進行現場相關方的管理工作;
(10)110kV外送線路(含對側間隔工程)范圍內臨時和永久用地的征(租)用、協調及補償(所有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補償費、管理費、征租地工作費、測繪費、有償使用費、耕地占用稅、土地租金、不可預見費、地面附著物及地下設施的拆除、恢復及補償等);
(11)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倉儲、生產及生活設施、進場道路、棄渣場等)的設計、施工維護、拆除及恢復原狀;
(12)本工程涉及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以及辦理設計(如有)、施工審查及許可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圖紙審查、辦理國有土地出讓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繳納有關部門各項審查費、手續費、規費等;
(13)本工程設備安裝、調試及試驗,并網試運行及消缺,本項目竣工資料的整理及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
(14)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含光伏區)設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
(15)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卸車、接收、保管及接收后的場內轉運等工作;
(16)接入系統對側間隔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工作。
(17)其它未明確但屬于本工程施工、試運行、初步驗收、竣工驗收及移交、質保期內的質量保證服務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項目及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備的質量保證體系,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巖土工程專業)、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等級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信譽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1個單項容量100MWp(或以上)光伏EPC總承包或施工工程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合同簽訂時間、簽約主體、服務范圍等內容。
3.1.4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50MW 及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設計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執業證書,且具有至少1個50MW 及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施工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且具有至少1個50MW 及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擔任施工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采購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具有至少1 個50MW 及以上的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擔任采購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3.1.6 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項目管理最低配備要求20人,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經理(2)設計負責人、項目總工(3)項目副經理、施工負責人(4)安全總監(5)質量負責人(6)安全環保負責人(7)進度負責人(8)合同工程師(9)采購工程師(10)測量工程師(11)土建工程師(12)電氣工程師(13)專職安全員(14)試驗管理(15)檔案管理等。
3.1.7施工機械設備:滿足工程建設施工進度、安全、質量等所需的機械設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