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國電建法庫縣150MW風電項目 已由 沈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關于中國電建法庫縣150MW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沈發改核字〔2022〕9號) 批準建設,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境內
2.2 工程概況
本項目場址區規劃總面積224.73km2,工程擬安裝單機容量為6.25MW 的風機 24臺,總裝機容量150MW,本風電場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本期擬建設一套儲能功率15MW,儲能電量30MWh 的電池儲能系統,儲能時長為2小時。工程施工工期暫定15個月,生產運營期20年。
2.3 招標范圍
本監理范圍為 中國電建法庫縣150MW風電項目 工程的土建、安裝、檢測、試驗、調試、試運行及竣工驗收的監理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整個風電場施工準備、工程場區內、外生產設施、輔助生活設施、進場道路、場內交通道路工程、吊裝平臺施工工程、風力發電機組工程(含土建、塔筒及機組設備安裝、風機調試、場內設備運輸)、升壓站建筑與安裝工程、箱式變電站建筑和安裝工程、集電線路工程、送出線路工程、儲能系統安裝及調試、風電場調試試運行、消防、地形圖復測、督促總承包人按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落實各項環保水保工作任務、配合完成審計的工作等所有工程的全過程監理工作。
監理工作按照三控制(進度、質量、造價)、兩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及履行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原則進行。
2.4監理服務期限
監理服務期限要求在監理進場之日起至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止,其中現場監理服務期為業主提前通知監理進場期(暫定1個月)+計劃總工期,具體進場日期以業主通知為準。竣工驗收階段和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是監理服務期限內的職責和工作任務,不計入現場監理服務期,不另增加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且未被列入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股份) 禁入承包商名單。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招標項目所需的服務能力,注冊資本金 500 萬元及以上。
(2)具備住建部電力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3.1.2 業績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有一個及以上類似工程(風電場工程)施工監理工作經驗和業績。
3.1.3 人員要求
(1)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一致,且注冊在投標人的時間為一年及以上,擔任過1個及以上類似項目(風電場工程施工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并具有5年及以上監理管理工作經驗。
(2)其他主要人員要求:土建(含道路)、電氣、安全、造價等專業監理工程師,均應具有相應執業或職業資格,并具有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監理經驗;安全工程師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安全資格證,或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
3.2 聯合體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