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CBZJ-20223104
公布日期 : 2022-09-30
本項目依據《關于印發寧波市市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的通知》(甬財政庫〔2007〕449號)、《關于印發寧波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業務電子化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甬財政發〔2015〕936號)、《關于印發鎮海區區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資金銀行支付清算辦法的通知》(鎮國庫發〔2008〕1號)、《關于印發鎮海區區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鎮監字〔2010〕2號)、《關于做好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相關賬戶開立(變更)的通知》(鎮財國庫〔2021〕95號)、《鎮海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和公款存放管理暫行辦法》(鎮財辦[2016]255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7]76號)、《寧波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市級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財政發[2018]72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詢 受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的委托,對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國庫集中支付賬戶及定點存款賬戶招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 2、項目編號:CBZJ-20223121 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4、項目概況: 標項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中標銀行數量 服務期限 一 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 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相關賬戶開立定點服務 1家 六年(72個月),合同一年(12個月)一簽(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期起始日起一年);下一年度續簽需經雙方協商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二 銀行賬戶開立和存放定點服務 3家 5、投標人資格條件: 5.1 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 5.2 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機構且在鎮海應設置有分支機構(適用于標項一); 5.3 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政策性銀行等銀行機構且在鎮海應設置有分支機構(政策性銀行不受此限制)(適用于標項二); 5.4 投標人為支行及以下的,須提供總行或分行的指定投標人代表本機構(含總分機構)參加本次投標的唯一確認函(不允許同一銀行不同分支機構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5.5 投標人必須有寧波市鎮海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入圍資格(適用于標項一); 5.6 投標人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機制健全,具有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近3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重大違約事件,信譽良好; 5.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場所、人員、專業技術能力等; 5.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投標報名: 6.1 報名時間: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下同)。 6.2 6.3 報名方式:本項目實行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投標銀行登錄政采云平臺( ),進入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系統(以下簡稱“招標系統”),在競標項目內按規定進行報名。第一步:選擇本期招標項目,第二步: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成功后聯系人會收到短信通知,逾期報名視為未報名。 注意事項:還未在政采云平臺完成賬號注冊的投標銀行,請參照《銀行入駐手冊--公款競爭性存放平臺》完成入駐。入駐審核通過后方能參與線上報名、投標等操作。 6.4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售價為5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請勿個人或支付寶匯款)。如需郵購,請另付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并請按下述 7、投標保證金: 7.1投標保證金金額:標項一、二均為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 7.2投標人應于2022年10月25日16:00之前將投標保證金以銀行電匯或網銀(公對公轉賬形式)繳納至下列賬戶: 賬戶:寧波市鎮海區 管理辦公室保證金專戶 標項一 備注: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站會員區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咨詢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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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