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榆社電廠2021年4月-2021年6月液氨集中采購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榆社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榆社電廠2021年4月-2021年6月液氨集中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西省晉中市榆社縣郝北鎮鄧峪村
2.2 規模:榆社電廠二期建設規模為2×300MW亞臨界機組,配置2臺1053t/h自然循環鍋爐。
2.3 本次招標采購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本次 榆社電廠2021年4月-2021年6月液氨集中采購暫估量為800噸,具體數量以最終生產現場實際所需數量為準(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投標人不得因實際采購量的變化而提出索賠,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供貨。
2.4 交貨地點: 榆社電廠廠區指定地點
2.5 交貨期: 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少具有一項液氨銷售相關業績(需提供合同協議書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資質要求: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須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代理商投標的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提供制造商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制造商或代理商應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或與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險貨物)的運輸企業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授權函。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獲取時間:從2021年2月3日9:00起至2021年2月8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