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及停車場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湖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及停車場項目已由茂名市國資委以茂 國資復〔2020〕11 號 文批準立項建設。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規模: > 新湖公園游客服務中心及停車場項目主要包括商業綜合樓和停車場兩部分。規劃建設總用地面積9333.37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938.90平方米,其中商業綜合樓5458.23 平方米,地下室5480.67平方米。規劃建設停車位221個,其中地上停車位59個,地下室停車位162個。項目估算總投資4830.34 萬元。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大陸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含聯合體成員)有效。 >2.投標人需同時具備①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 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②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 乙級(含乙級)以上工程勘察資質;③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以上 施工資質;且獲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3.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多于3 個(含3個),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要求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并承擔合同有效期間工程質量責任; >②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③已組成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它聯合體在本項目中參加投標。 >④施工單位作為聯合體各方指定的牽頭人,各方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⑤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4.擬委任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所委任的項目經理須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目前沒有擔任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投標人中標資格。 >5. 廣東省外勘察、設計、施工企業還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6.根據 要求,投標人及擬委派的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1.本項目無需辦理投標登記手續,招標文件于2020年 12 月8 日發出,投標人自行登錄 站(網 >2. 投標人并于遞交投標文件時繳交招標文件資料費人民幣500元,以及提交相關材料。 >五、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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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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