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評估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本競爭性談判文件條件的參評人前來參與。
競爭性談判內容: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擬選擇專業的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根據委托對股份公司及部分重要相關方的不動產、動產、無形資產、企業價值、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評定、估算,并出具評估報告。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三章。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年。
合格的應答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中對合格應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資產評估師資格并提供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4) 應答人須具有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評估資質、房地產評估資質、土地評估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應答人公章);
5) 應答人自2015年1月1日至競爭性談判截止日止,須具有至少1個已完成的對用于香港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審計披露的投資性房地產評估服務證明的資產評估業績(提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頁,項目范圍和內容,合同年限,項目起止時間,雙方簽字頁,各頁需加蓋應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無法體現以上內容,需提供用戶證明文件證明以上內容并加蓋用戶公章);
6) 應答人須提供2019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須蓋有審計單位公章,并且包括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兩部分的報告,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7) 應答人須提供稅款所屬時間為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期間的任意連續三個月的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公章);
8) 本項目不接受應答人在過去三年內出現以下任一情況:
a)因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受到行政處罰的;
b)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納稅信用級別評定為D級的;
c)納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應答人須提供加斧章的承諾函,承諾其不存在上述情況。一經發現與承諾事實不符,取消中選資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五年內不再予以錄用;
9) 對進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單目錄、不誠信供應商目錄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采購項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責任而未簽訂或未履行合同的應答人,采購人有權拒絕其應答;
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11) 應答人的應答不符合法律、法規或競談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間: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