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文件掃描件;
2.2、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提供承諾函);
2.3、投標人需具備2018年1月1日至應答截止日為止不低于200萬元(含)同類項目案例不少于3個(同類是指:合同內容涉及“持續發布”、“發布管理”、“應用發布”、“應用發布自動化”、“DevOps”等),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至少一張合同發票、合同首頁、合同服務內容頁、金額/付款頁、簽章頁等)項目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提供承諾函);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或分包;
2.6、只接受原廠商或原廠商授權的唯一代理投標,同一代理不得同時代理多家產品同時投標(如為原廠商需提供制造商聲明函;如為代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權函)。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