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應用功能加裝(松山湖智慧能源示范專項)項目招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應用功能加裝(松山湖智慧能源示范專項)項目已獲批準,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一) 項目信息
1.1 項目 1.2 招標編號:0002200000077472 1.3 資金 1.8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9 (二) 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共分兩個標的,同一投標單位可兼中多個標的。 標的一: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及區塊鏈模塊功能加裝項目:主要建設規模包括邊緣側數據匯聚上送調度運行平臺,海量邊緣計算終端、感知終端接入管理,邊緣側數據、服務本地應用支撐管理;虛擬電廠管理,分布式能源邊緣計算建模管理,分布式資源接入管理,智慧調度平臺上線后原有功能適應性改造,區塊鏈管理,智慧調度移動應用(分布式能源邊緣計算模型展示、區塊鏈多能協同交易數據展示),采集終端接入調試,功能模塊安裝實施,硬件部分安裝及運維,安全加固等共13個方面的內容。 標的二: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動應用功能加裝項目:主要建設規模包括智慧調度移動應用(需求側響應監視展示、虛擬能效聚合分析展示)、智慧能源示范區展示調度側數字電網應用功能以及與應用功能相關的工程安裝實施工作。 2.2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序號 標的名稱 標包序號 標包名稱 估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 萬元) 工期 項目建設單位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投標保證金 1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及區塊鏈模塊功能加裝項目 1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及區塊鏈模塊功能加裝項目 1824.14 1824.14 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廣東東莞 不收取 無需保證金 2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動應用功能加裝項目 1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能源展示及移動應用功能加裝項目 193.29 193.29 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 不收取 無需保證金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通用資格: 通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1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企業法人授權的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在履行類似系統建設合同過程中未出現過嚴重違約且系統產品未出現重大技術及質量事故。 3 供應商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關于本單位營業執照信息、發起人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分支機構信息、變更信息、股東及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內容的查詢結果(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事業單位無需提供)。 4 若在范圍內出現過相關重大問題,被或廣東暫停投標資格的,在報價截止時間前必須通過 或廣東的驗證并恢復投標資格(暫停和恢復投標資格以網、省公司正式發文為準)。 5 若供應商(包括供應商的委托人、代理人或與供應商有銷售、勞務或服務等關系的其他主體)在參加系統的招投標活動或經濟往來等過程中曾經存在違法事件的,自發文公布違法事件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不接受該供應商參與公司的招投標活動,具體時間按《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應商行賄行為信息記錄及處置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在參與投標的其他單位任職的。 7 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專用資格: 專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關 聯 標 的/標包 1 具備“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及區塊鏈模塊功能加裝項目 2 具備“CMMI認證證書”3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東莞 能源互聯共享平臺二期智慧調度及區塊鏈模塊功能加裝項目 (四) 招標文件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流程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11月25日17時00分00秒至2020年11月30日17時00分00秒登錄中國 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異議提出人發送電子異議書至受理郵箱的,需在工作時間撥打“異議受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