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海口電廠2021年粉煤灰脫硫石膏爐底渣銷售項目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招標人為 海南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粉煤灰、脫硫石膏、爐渣)銷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海南省海口市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馬村 海口電廠
2.2 規模: 海口電廠總裝機容量660MW,為國產2×330MW機組。
2.3 服務期: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標段劃分:
海口電廠2021年粉煤灰脫硫石膏爐底渣銷售項目劃分為三個標段:
標段1:華能海口電廠粉煤灰銷售;
標段2:華能海口電廠脫硫石膏銷售;
標段3:華能海口電廠爐底渣銷售;
2.5 本次招標銷售材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海口電廠擬出售粉煤灰11萬噸/年;脫硫石膏4.5萬噸/年;爐底渣2萬噸/年。
2.6 交貨地點: 海口電廠廠區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3 年以來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沒有利用合同進行經濟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
(4)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 有效的縣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副本)。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有相關建筑材料生產或銷售使用等內容。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代表需有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聯系電話;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須具有粉煤灰、脫硫石膏、爐底渣銷售或相關產品生產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須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圍的頁面、合同簽章頁,銷售單位的聯系人以及聯系方式,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條件:
(1)標段1投標人必須提供本企業擁有儲灰庫或租用儲灰庫(租期必須滿足本合同期限,儲存庫在海南地區內)的合同和資料,儲灰庫容量不少于5000立方米。
(2)標段2投標人必須提供本企業擁有儲存場地或租用儲存場地(租期必須滿足本合同期限,儲存場地在海南地區內)的合同和資料,儲存場地不少于6000平方米。
(3)標段3 投標人必須提供本企業擁有儲存場地或租用儲存場地(租期必須滿足本合同期限,儲存場地在海南地區內)的合同和資料,儲存場地不少于300平方米。
(4)粉煤灰、脫硫石膏標段具有各4輛以上的運輸車輛,爐底渣標段具有2輛以上的運輸車輛,并提供車輛行駛證和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長期租用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合同有效期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投標人的財務狀況良好,需要提供包括近三年經政府或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銀行提供有效的資信等級證書。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1月25日9:00起至2020年12月01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一標段售價1500元,二標段售價800元,三標段售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