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冶有限公司環境整治及土地復墾EPC工程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規模:本項目為EPC項目。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 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環境整治及土地復墾工程
2.1項目名稱: 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環境整治及土地復墾工程
2.2項目類型: 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3項目概況:
(1)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選冶廠場地環境整治工程
選冶廠占地面積約252330m2,其中堆浸渣場(新堆場、老堆場)占地面積約157300m2,遺留場地(即:景谷礦冶場地,包括原生產區和原生活區)占地面積約61763m2,留存銅礦堆浸渣375.73萬t。目前場地內遺留有年產電積銅3000t/d的生產設施,包括未坼除的廠房、破碎、堆浸噴淋、萃取-反萃、電積、工藝池(高位池、料液池、電解槽、綜合池等)以及絮凝物處理設施設備和配套事故應急池、中和沉淀池、雨水截洪溝等設施。
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選冶廠場地環境整治工程主要分為四項工程:硫酸銅料液處置;廠區內遺留建構筑物拆除及安全處置;生產區場地污染土壤修復治理;堆浸渣場環境風險管控及生態恢復。
(2)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宋家坡銅礦及浮選廠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工程
宋家坡銅礦治理面積為25.8905hm2,包括露天采場、排土場、井硐硐口治理。
浮選廠治理面積為2.4373hm2,治理內容包括:砌體拆除、車間設備及鋼架及復墾。
2.4項目地點:云南省普洱市景谷縣民樂鎮宋家坡白象村
2.5招標范圍:
1)招標內容:
(1)項目前期工作;
(2)選冶廠場地環境整治工程;
(3)宋家坡銅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工程;
(4)浮選廠土地復墾工程。
2)招標范圍
(1)前期工作內容:勘察、硫酸銅料液處理擴大化試驗、實施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及以上內容專家論證、委托審查、評審;
(2)設計:根據評審通過的實施方案進行后期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及以上內容專家論證、委托審查、評審;
(4)施工:根據設計施工圖(方案)進行施工,達到《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選冶廠場地環境整治工程實施方案》、《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宋家坡銅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設計和土地復墾工程規劃設計》、《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浮選廠土地復墾規劃設計報告》要求,若施工圖發生變更,按照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5)其他:含總承包管理、工程保險、聯合試運轉,并對總承包工程的質量、工期、安全、環保、勞動保護、職業衛生、消防、節能、工程造價、竣工驗收等全面負責,最終向發包方或發包方委托人提交一個滿足合同約定要求的工程,協助發包方或發包方委托人向政府移交工程以及辦理造價審計、決算審計工作。
如工程實施內容超出合同承包范圍以外的內容,發承包人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6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內容。其中:硫酸銅料液處理、堆浸場治理項目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實現竣工驗收及摘牌銷號。
2.7質量要求: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001 云南景谷礦冶有限公司環境整治及土地復墾工程
3.1資質要求:(同時具備)
投標人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1)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2)工程設計冶金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與環境工程設計(污染修復工程)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冶金);
4)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5)地質災害防治設計甲級資質與地質災害防治施工甲級資質。
3.2 財務要求:
投標人應財務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三年中至少一年經營活動現金流凈流量為正。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2015年以來至少承擔過1項礦山工程總承包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獨立承擔礦山類工程勘察設計及施工)或礦山工程勘察項目(不包括地質找探礦、資源勘查項目)業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設計業績、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施工業績各一項,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等,以證明材料載明的時間為準)。
3.4 信譽要求:
1)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無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記錄(提供承諾書和機構信用代碼證)。
2)遵紀守法,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發生重大工程項目違約事項,未受到重大違規違法處罰,在“國家信用公示系統”或“信用中國”等信用網站中無違法失信、行政處罰的記錄,以評標委員會檢索結果為準。
3)投標人應遵紀守法,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違約事項,未受到重大違規、違法處罰”,并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件、員工職業健康事故和質量事故;且12個月內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諾書;
5)近三年內無行賄、受賄、造假等不良行為記錄,并提供承諾書。
3.5項目經理及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應為投標人在職人員,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礦業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礦山工程或巖土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提供身份證、職稱證、注冊證、社保證明;
2)項目經理2015年至今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1個及以上(含1個)(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等業績證明材料);
3)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為投標人在職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環境工程或水工環),提供身份證、職稱證、社保證明。
3.6 其他人員要求:
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各專業負責人(勘察、設計、施工)及相應的施工管理人員;(提供人員配置清單及與其崗位相匹配的資格證或職稱證)
2)至少配置2名專職安全員,并提供安全考核合核證。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 2020-12-02 09:00至 2020-12-08 16:00(北京時間)。
獲取方法:登陸購買,不接受其他方式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