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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條件
本上安電廠2021-2023年度機動車維修及保養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上安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上安電廠綜合服務中心車隊82輛機動車的維修及保養。
招標內容:1、上安電廠機動車輛維修保養工作。2、工程機械車輛零配件及附件供應和更換工作。
車輛配置情況如下:
綜合服務中心車隊82輛機動車的維修及保養:分別是奧迪3輛,奔馳商務1輛,別克商務5輛,電動巡邏3輛,吊車1輛,豐田吉普1輛,貨車3輛,江鈴皮卡1輛,金旅中轎4輛,柯斯達中轎9輛,金杯面包2輛,陸風吉普1輛,路燈車1輛,尼桑皮卡1輛,帕薩特3輛,三菱吉普1輛,箱式冷藏車1輛,長安星卡6輛,長城皮卡13輛,中興皮卡8輛,金龍客車14輛。
詳見招標技術規范書。
服務期:本項目按照總服務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標,中標后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每次服務期限為12個月)。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上安電廠機動車維修及保養。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三項機動車整車維修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維修內容的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0年10月30日09時00分到2020年11月04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8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