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服務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資本服務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招標人為 資本服務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北京。
2.2 服務內容:據公司日常業務需要,提供法律咨詢、協助處理合同事務、受托參與訴訟、評估制度建設情況、提供法律培訓等法律服務。
2.2.1.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必要時出具《法律意見書》(含每年對外出具一份不需現場盡職調查的《法律意見書》);
2.2.2.處理合同事務,草擬、審查、修改甲方日常工作中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2.3.應公司的要求,參加公司具有經濟意義或法律意義的重大事項的談判工作;
2.2.4.受托參與訴訟、仲裁和重大項目非訴訟法律事務;
2.2.5.協助公司進行制度審核和制度體系建設情況評估;
2.2.6.應公司要求,協調處理與委托事宜相關的政府機構和其他機構的關系;
2.2.7.應公司要求,每年提供兩次,每次不少于兩小時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
2.2.8.接受公司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2.3服務期:3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3.1.1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
3.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執照并年檢合格。
3.2.2具備30名及以上專業持證律師,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3.管理規范且無重大責任失誤和違反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行為或記錄。
3.2.4.未受到行政處罰,未受到主管部門、律師協會或其他行業協會等機構的監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處罰、警示)。
3.2.5.與華能集團合作無不良記錄。
3.2.6. 業績要求:(1)近3年(2017年7月起)為3家及以上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業績,并提供服務清單(區分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及合同掃描件(應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具體承包范圍的關鍵頁)。(2)近3年(2017年7月起)為金融控股公司旗下企業提供過法律服務,并提供服務清單(以主體為單位,服務類型區分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其他服務)及合同掃描件(應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具體承包范圍的關鍵頁)。
3.2.7.熟悉金融領域法律法規,并具有相關領域實踐經驗。
3.2.8..熟悉國資金融機構風控流程、央企金融控股平臺管理制度和相關要求。
說明:(1)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對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企業擁有實質控制權的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共同組成金融控股集團,國內央企金控公司包括中油資本、中航資本、五礦資本、中糧資本、國投資本、英大資本、中化資本、三峽資本等,國內大型金控公司包括中信集團、光大集團、招商局金融、螞蟻金服、平安集團等。
(2)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部分財務公司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公司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2020年10月23日9點--2020年10月30日17點止(北京時間))可網上購買招標文件 。
招標文件費:500元/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