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2020至2022年中國電信廣西公司微型模塊化機房框架招標項目,(招標編號:GXTFZB-2020-DX-08034),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 招標范圍
1.1 招標內容: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本項目就2020至2022年中國電信廣西公司微型模塊化機房設備采購、運輸及安裝、調試進行采購,具體詳見第五章“1.貨物需求一覽表”。
本次集中招標合同有效期為: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項目將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具體網址鏈接: /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本項目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類:CP01134機房智能新風系統。
1.2 本項目中標人數量為3個,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份額如下:
序號 | 中標人排名 | 中標份額 |
1 | 第一中標人 | 50% |
2 | 第二中標人 | 30% |
3 | 第三中標人 | 20% |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上限不含稅總價9000萬元,且部分產品設置最高上限不含稅單價,具體詳見第五章“1.貨物需求一覽表”,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上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1.2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1.3 投標人或微模塊產品制造商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國內微模塊銷售或機架及冷池組銷售的累計業績金額2000萬元(含)以上(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若只提供只有機架無冷池組的業績不認可)。
2.1.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5 本次招標原則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以下特殊情況除外:整體微模塊制造商注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及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投標的,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出具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投標授權。
2.2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
(9)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投標人及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投標人及其任一投標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招標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投標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投標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7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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