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潛在投標人應為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擬承攬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且近三年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投標文件無須附,以開標當天在線查詢結果為準)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