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標包1:至少提供1份2017年7月1日至今的系統集成類項目業績。
標包2:至少提供1份2017年7月1日至今的系統集成或軟件開發類項目業績。
2.2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3須承諾針對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投標人承諾函中承諾)。
2.4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同時投標。
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
2.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