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22條所規定的條件: 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供應商須具備車輛生產銷售 資格。 3、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5、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6、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7、詢價文件中規定的其他資質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