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的工商經營單位或其他組織;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的條件。具有承擔和實施本項目的相應營業范圍和能力,(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2、具備工信部頒發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投標人為分支機構的,其總公司應具備);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副本);
4、近3年內投標企業在參加政府采購和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和不良記錄聲明函(格式自擬,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5、供應商未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6、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7、法定代表人到場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被委托人到場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注: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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