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要求: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注冊并具有有效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具有相關經營范圍,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財務要求:近一年 財務狀況,提供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資信證明,財務狀況良好; 業績要求:2016.1.1---至今有類似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或生效的合同復印件為準;投標方需要提供與煤礦簽訂的供應協議。 信譽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止; ①經信用中國 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招投標活動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 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