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銷集團 公開聘請第三方機構提供審計
評估服務采購項目投標邀請書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青海省供銷集團 公開聘請第三方機構提供審計評估服務采購項目,項目建設單位為青海省供銷集團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邀請貴單位參加該項目投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青海省供銷集團 公開聘請第三方機構提供審計評估服務采購項目,本項目可采用審計與評估公司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項目,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條件,并應當提交聯合體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兩者之間以資質較低者確定為牽頭單位。
該項目的服務期限為一年。該項目投標報價為≤60%。
2.2服務內容:由第三方機構 負責,做為青海省供銷集團 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機構,完成涉及相關單項委托服務事項。主要有:
1.次年2月28日前出具青海省供銷集團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
2.次年2月28日前對企業財務部門編報的財務決算專項說明發表審計意見,出具財務決算專項說明審計報告。
3.次年2月28日前出具財務情況表復核說明,包括財務決算報表中的財務情況表、附表及其指標數據進行復核并作復核說明。
4.次年2月28日前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會計處理、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測評,對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發送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問題出具管理建議書。
5.在對集團出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表審計的基礎上,在次年5月30日前出具出資企業財務評價書。
6.按照相關要求,針對目標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做出相應的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
7. 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委托開展股權投資后績效評價事項。
8.其他需要提供報告的服務事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供應商資格條件
1、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22條所規定的條件:
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財務狀況報告和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入圍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取消其入圍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5、本項目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該項目。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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