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信息
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采購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采購內容:對廣東東西部扶貧協作產品交易 (以下簡稱交易公司)給予租金補助、清理整頓廣東東西部扶貧協作產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A、B館企業等費用 2.最高限價(元):人民幣1700萬元/每年,服務期:1年。 3.服務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對廣東東西部扶貧協作產品交易 (以下簡稱交易公司)給予租金補助、清理整頓廣東東西部扶貧協作產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交易市場)A、B館企業等費用。 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4.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4.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4.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4.《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1〕124號) 4.5.《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4.6.《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粵財采購〔2019〕1號) 5.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項目。 6.監管部門:廣東省財政廳。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人民幣1700萬元/每年,服務期:1年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2020年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或新成立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新成立,提供2020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或新成立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或新成立);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的供應商。(以采購代理機構于報價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本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說明:獲取談判文件方式:(供應商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于現場領取)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明)等證明文件; (2)購買談判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1)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經辦人如是響應供應商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1、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06日期間(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不少于5個工作日)到 (詳細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7月7日14時30分(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0年7月7日14:00~14:30) 3、提交響應文件 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2)補充媒體: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上公布。 五、 1.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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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財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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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購代理機構(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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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專業人員論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