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文件掃描件。如為分支機構投標,需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對分支機構的授權函。
2.2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提供可以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
2.3投標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商業信譽,最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4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5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